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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 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zzb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0:00

关于组织申报“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

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全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研究,推动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现就“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要遵循,以贯彻上级精神、创新工作模式、增强服务效能为目标,结合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等中心工作,围绕党支部改进和创新“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发挥作用等方面,探索创新服务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路径,总结研究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党组织在依法治校、从严治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作用的先进经验及典型做法,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服务功能,深化党组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项目设立基本标准

1.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发展与创新的统一,项目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创新性。所申报的项目应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内容、方法与载体等方面勇于探索的精神,追求卓越、创新发展的精神;所申报的项目能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选题,有利于提出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形成新经验。

2.注重实践性与操作性的统一,项目能充分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所申报的项目应来源于实际工作,侧重于有载体、有形式、有内容,广大党员和师生能亲身体验到的具体党建工作或活动;所申报的项目应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立足于实际,着力于实效,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3.坚持针对性与时效性的统一,通过做实党建创新项目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所申报的项目能针对制约基层党建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选题,问题导向突出,有利于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所申报的项目能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内在活力和潜能,使每个人既是项目的实践者,又是项目的受益者,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党员或群众参与程度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所申报的项目预期建设成果明显,能够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功能,起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有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广价值较好。

此次申报,重点参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选题申报。也可结合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为党务工作者,项目参与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以党总支或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可以联合立项申报,但同一活动不得多次申报或者同一人申报参加多个单位的立项。

2.组织填写申报书。申报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需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2)及《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于2017年6月28日(周三)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szxyzzb@163.com)。

四、立项审批

党委组织部成立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立项评审组,按照立项标准和评审细则对各基层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立项项目25个,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

五、项目建设周期、成果形式与经费支持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执行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

2.项目成果形式: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典型的组织生活案例及“互联网+党建”网络开发等其它形式。

3.项目支持经费: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将给予每项2000元的经费支持;结项后组织评选优秀成果课题5个,获奖项目给予2000元的奖励。立项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政策执行,从学校党组织特色与创新课题专项经费中支出。

六、项目管理及验收

1.项目跟踪。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按照项目计划,认真执行落实。各党总支要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类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2.项目结项。项目结题时,都要填写《宿州学院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结题报告》,并连同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形式可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特色活动或做法,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经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或在媒体发表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和项目的实效性、典型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提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对项目成果评比验收。

3.成果运用。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党建创新项目研究成果,党委组织部将择优结集出版,总结推广;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成果,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观摩学习,加以推广;对有重大理论突破和极具工作指导意义的,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各单位党建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工作效果将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之一。

联系人:张劲松、张玮

联系电话:2871018

办公地点:逸夫楼A614室

附件2 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 项目申报清单.doc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