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帮扶慰问生活困难教工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zzb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0:00

关于做好帮扶慰问生活困难教工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开展帮扶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工作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在今年“七一”之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慰问、帮扶生活特困教工党员工作,校党委对生活特困教工党员仍继续开展帮扶、慰问。具体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此次帮扶对象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共正式党员:

1.党员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

2.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3.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4.驻村帮扶的党员干部和所在帮扶村的特困党员、群众。

二、帮扶形式

1.精准帮扶慰问。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确定25名生活特困教工党员补助对象,由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学校财务程序在“七一”前夕给予一次性慰问补助1000元。

2.看望慰问。校领导看望慰问5名离退休党员干部,给予每人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

3.走访慰问。校领导到萧县城阳村、萧县赵堂村看望慰问我校驻村帮扶的党员干部和所在帮扶村的特困党员、群众。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校内特困教工党员补助申报程序

1.申报特困教工党员递交书面申请。

符合条件的党员向所在的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书。

2.党支部书记摸底排查。

各党支部要严格根据“生活特困党员补助对象”申报条件,做好本支部申报党员的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支部生活特困党员的具体情况,严格标准,认真审核。

3.各党总支严格标准,据实统一上报。

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对符合条件者指导其填写《宿州学院生活特困教工党员帮扶补助对象申请表》,原则上各党总支、各机关党支部推荐1名帮扶慰问对象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申报时间

2017年6月14日(周三)上午12点前,各党总支将审核、确定的所属党支部(教工或机关党支部)生活特困党员名单汇总(见附件1)、个人书面申请书及《宿州学院生活特困教工党员帮扶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表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szxyzzb@163.com)各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逸夫楼A614室;联系人:张玮,联系电话:2871018。

(三)丰富帮扶内容。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帮扶内容,扎实做好对生活特困党员(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的帮扶工作。确定的生活特困学生党员名单应在学校贫困生信息系统中,且帮扶经费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从返还的党总支经费中支出。请各党总支把在“七一”之前对困难教工党员和困难学生党员的帮扶、走访、慰问等好的做法以书面形式交至组织部。

附件1:宿州学院生活特困教工党员帮扶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2:宿州学院生活特困教工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

附件3:宿州学院生活特困学生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

附件一.doc

附件三.doc

附件二.doc

党委组织部 工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