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各党支部:
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宿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字〔202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部分正科级岗位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选任岗位
本次正科级干部选聘共有职位28个。具体职位如下:
1.外国语学院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2.商学院分团委书记
3.商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科长
4.商学院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5.音乐学院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6.美术与设计学院正科级专职组织员(党务秘书)
7.数学与统计学院正科级教学秘书
8.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科长
9.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正科级科研秘书
10.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
11.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正科级科研秘书
12.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科长
13.化学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14.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15.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科长
16.环境测绘工程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科长
17.体育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科长
18.体育学院体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20.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科长
2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长
22.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
23.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
24.教务处考试考证中心(语委办)科长
25.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主任
26.财务处资金结算管理科科长
27.就业与校地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校地合作科科长
28.工会综合办公室(帮扶办)主任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能力强。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开展工作研究;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守信,勤奋务实,乐于奉献;
4.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批评、监督。
(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提任正科级职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的现任副科级干部;
(2)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含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研平台负责人等,下同);
(3)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并具有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四、程序方法
1.分析研判和动议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在综合考虑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在与党委组织部沟通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建议。机关单位(部门)由处(部)务会议研究提出,经机关党委同意;二级学院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由党委会议研究提出。请于5月23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
2.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由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其中职能部门的民主推荐,由机关党委会同有关党支部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参加教学单位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所在二级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以及教师代表(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市级副主委以上人员)等。
参加职能部门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所在支部的全体干部职工等。
谈话调研推荐后及时统计谈话调研推荐结果。
(2)进行会议推荐。参加教学单位科级干部人选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全体在职在岗人员。
参加职能部门科级干部人选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全体在职在岗人员,部分具有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性的代表人员。
选聘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推荐会议,并组织统计推荐结果(会议推荐样式参见附件1)。参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推荐方可进行。
民主推荐结果由所在单位负责,谈话调研推荐复印件及民主推荐汇总统计结果(附件2)须于5月29日(周四)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要求,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后,研究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于5月30日(周五)前报党委组织部(附件3)。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虑德才条件、工作实绩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等额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4. 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由二级党组织负责实施。二级党组织组成由2-3人组成的考察组(机关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考察小组),对本单位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附件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附件5)、同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地进行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人员参加范围参照民主推荐范围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须及时将相关材料(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于6月6日(周五)报送党委组织部。
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要根据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主要缺点和不足,还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结论性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考察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签字。
5.研究决定。党委组织部在汇总分析考察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方案,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任正科级干部人选名单。
6.任前公示。对讨论决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7.任前谈话。相关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8.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科级干部选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选聘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校党委要求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影响干扰选任工作的消极因素以及说情、拉票等不正之风。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3.强化监督。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将加强对此次选聘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校纪委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监督方式:
校纪委办 办公地点:逸夫楼三楼A327;办公电话:2871685;电子邮箱:xfjb@ahsz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办公地点:逸夫楼六楼A610;办公电话:2871018;电子邮箱:szxyzzb@163.com
4.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科级干部提任民主推荐表(样式)
2.宿州学院科级干部提任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样式)
3.关于推荐XX等同志为XX(单位)正科级干部考察对象人选的报告(样式)
4.科级干部考察预告(样式)
5.科级干部考察民主测评暨征求意见表(样式)
6.考察情况报告表
7.XXX同志考察材料(样式)
8.XXX同志干部任免审批表
9.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