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机关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发挥报告制度在干部经常性监督中的作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 2024 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4〕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中层领导人员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人员,已退出处级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均应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为使报告内容更加完整规范,2024年仍按首次报告要求组织填报。同时,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本人的健康状况”表格作出细化,并明确相应填报要求。
二、报告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月25日
三、报告内容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24年制)中所列事项。
2.表中第9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不需个人填写,由学校财务部门计算后统一填写。
四、报告要求
1.各二级党委、机关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维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集中填报有关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报告材料,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组织部统一印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承诺书》两项资料并发放。
2.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是对领导干部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检验。中层领导人员要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一要严肃、认真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不得故意隐瞒不报,领导干部填报时要与家人充分沟通、仔细核实、真实准确填报。
二要认真学习《报告表》及《承诺书》(《承诺书》正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填报中容易忽视或出错的地方,请务必仔细阅读、准确理解)等资料,根据《报告表》内容,严格按照《填表须知》和每一单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要求,如实、规范、全面、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报告表》须由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承诺,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晰,不能有污损涂改,填报日期具体到当日。《承诺书》需本人和配偶亲笔签名。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签名后的《报告表》和《承诺书》装入信封并密封签名,于2024年2月25日(周日)前递交组织部干部科(逸夫楼610室)。
五、报告纪律
1.按期如实规范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措施,领导干部
要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严格纪律要求。根据规定,对领导干部以不清楚不理解政策规定、填报时没注意不小心、未与家人沟通、家人未告知等为理由开脱漏报瞒报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采信。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及时报告、漏报或隐瞒不报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人:张玮、岳雪峰;联系电话:2871018。
特此通知。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