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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三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0:22

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夯实发展对象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院党校将于10月中下旬举办2021年第三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教育引导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牢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坚定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的决心,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拟于2021年下半年吸收入党的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发展对象均需参加由院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并取得培训学时证书。

三、培训形式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可以登录大学生网络党校进行学习(账号为本人手机号,密码为654321),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提供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供学员自主选学。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进行网上集中研讨,要求参加自主研讨不少于2次。

3.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4.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培训内容

培训根据参训对象教育实际分类设计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形势政策教育、党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性质宗旨、党员入党程序和流程、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围绕大学生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方法与科研能力、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人际交往与沟通艺术、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内容设置选修课程,以“课程超市”的形式提供供学员自主选学,培训课程将通过专题报告与讲座、系列微课、专题片、纪录片等形式呈现,课程详情见附件1。

五、培训时间安排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集中安排在10月29日-31日进行,培训的学时总数不少于24学时。

六、培训要求

1.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党委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在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审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2.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建立各二级党委和党校之间双向联系制度,共同承担起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确保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质量。要在本期学员中指定1-2名培训联络员,协助做好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的日常工作,于10月28日(周四)下午3点前上报经政审合格后的党员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送614办公室。

3.严格纪律,保证质量。各二级党委、各分党校要严格培训纪律,督查提醒培训学员严格落实培训课程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