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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批选派驻村干部工作的通知
作者:zzb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0:12

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九批选派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为做好选派驻村干部工作及前期各项准备,确保选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地点和规模

1.萧县闫集镇赵堂村

2.埇桥区支河乡城孜村

我校对2个帮扶村各选派1名第一书记和2名工作队员。

二、人选资格条件及任期

(一)人选资格条件

此次选派干部主要从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以及一般教师和工作人员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选派的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当优先考虑是中共党员。鼓励我校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

原则上不得选派本单位工勤人员、试用期未满人员、临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得选派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员。

(二)任期

第九批选派干部任期2年,相关待遇保障政策待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出台后执行。

三、选派程序

1.宣传发动。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思想动员,特别要讲清讲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一线,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

2.个人申报。请报名人员务必于520日(周一)17:00前,将填好的《第九批选派干部报名表》(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所在二级党委。

3.党组织推荐。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各二级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选派人员建议名单,确保选派干部综合素质过硬。并于521日上午10: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szxyzzb@163.com)。联系人:岳雪峰,联系电话:2871018

4.审核把关。党委组织部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5.推荐上报。528日前,学校将《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九批选派干部人选初步推荐表》报送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

6.派驻到村。做好与选派村联络对接工作,确保所有选派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到村任职。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第九批选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广泛动员,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要坚持择优选派、尽锐出战,切实把好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及身体健康条件关,确保选优选强。

2.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任务,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在村任职期间,享受学校同级人员待遇,学校将按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交通费用。选派任职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将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按照《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宿州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5)》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有家国情怀的担当青年,对符合好干部标准、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敢担当善作为的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上来”“派下去”的“墩苗”历练工作。

 

附件:第九批选派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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