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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专业人才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挂职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2:46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加强校地人才交流,给干部全面成长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和舞台,帮助年轻干部拓宽视野,丰富阅历,现就选派专业人才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挂职的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1.宿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测绘类、矿产类专家1名);

2.萧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矿产类专家1名);

3.埇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规划、地理信息类专家各1名);

4.灵璧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规划、矿产类专家各1名);

5.泗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测绘类专家1名)。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

、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

2.拟选派至宿州市局挂职同志原则应为教授或任副教授2年以上;拟选派至县区局挂职同志原则应为副教授或博士;

3.不存在干部任职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有意向挂职的人员,请填写《宿州学院挂职申请表》,10月31日前交党委组织部(逸夫楼A610)。

四、相关要求

1.选派、接收和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口管理。干部挂职期间,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挂职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挂职锻炼岗位;

2.干部挂职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6号)及《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通字[2017]33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丁点点(人事处) 岳雪峰(组织部)

附件:《宿州学院挂职申请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