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加强校地人才交流,给干部全面成长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和舞台,帮助年轻干部拓宽视野,丰富阅历,现就选派专业人才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挂职的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1.宿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测绘类、矿产类专家1名);
2.萧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矿产类专家1名);
3.埇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规划、地理信息类专家各1名);
4.灵璧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规划、矿产类专家各1名);
5.泗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测绘类专家1名)。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
三、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
2.拟选派至宿州市局挂职同志原则应为教授或任副教授2年以上;拟选派至县区局挂职同志原则应为副教授或博士;
3.不存在干部任职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有意向挂职的人员,请填写《宿州学院挂职申请表》,10月31日前交党委组织部(逸夫楼A610)。
四、相关要求
1.选派、接收和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口管理。干部挂职期间,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挂职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挂职锻炼岗位;
2.干部挂职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6号)及《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组通字[2017]33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丁点点(人事处) 岳雪峰(组织部)
附件:《宿州学院挂职申请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