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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宣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1:35

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通知要求,近期,学校党委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研究部署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现将《总体方案》学习宣传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总体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

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论述精神。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评价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做了集中指示,深刻阐释了教育评价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的重大问题,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校处科级干部和全体教师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增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

要深刻认识《总体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总体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总体方案》作为近期重要的工作加以推进,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总体方案》,全面领会文件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扛起改革责任。

二、明确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改革部署上来

《总体方案》是指导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遵循。《总体方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学校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深刻把握《总体方案》学习重点,围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职称评审、学生评价等方面,对标评价要求、梳理当前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我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改革部署上来,为学校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凝聚广泛共识。

三、系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研讨,切实扛起改革责任

1.要创新学习形式。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专门会议、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抓好学习研讨、培训辅导、宣传引导、研究阐释,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总体方案》学懂弄通做实,推动全体教职员工在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上下功夫,确保学习全覆盖。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切实把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2.要强化责任担当。教育评价改革是完善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体制机制的需要,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需要,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将学习贯彻《总体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改革的精神和奋进的姿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在学校落地见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实施要求,形成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浓厚氛围。要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与学校正在进行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创建、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边学边做边改。

四、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指导下,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等“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交流研讨,做到应学尽学、尽训尽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并于3月26日(周五)前,将学习研讨情况电子稿、学习图片,发送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备案.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等集体学习交流时间,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并于3月31日(周三)前,将二级党委、党总支学习研讨情况小结(包括所属党支部学习情况)、交流研讨电子稿(至少2篇)、学习图片发送邮箱szxyzzb@163.com,纸质片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将学习新闻及时上传到学院网站。

附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92号)

      3.宿州学院进一步做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办公平台)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