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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zzb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0:00

党组字〔2014〕9号

关于做好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做好2014年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计划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4年,省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计划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发展党员结构再次进行调整。省属高校发展党员总数相对2013年调减15.5%。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下达了省属高校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下达的总计划,以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制定了各学院发展党员计划(见附件1)。本计划为发展学生党员计划,发展教职工党员不占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各学院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发展计划,并指导各党支部做好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各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发展计划,既不能减少发展数量,浪费计划,更不能超计划发展。同时,要加大在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各党总支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团组织推优、公示、预审、票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做到规定的程序一步不少、规定的环节一个不减,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的填写工作,力求使入党材料内容真实、表述准确、书写清楚,归档及时。从2014年开始,学校现有未带编号的《入党志愿书》一律作废,必须领取带有编号的《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一经领用不予更换。

4.加强党内统计工作。各党总支党员信息库管理人员必须把当年发展党员、党员转正、党员转入转出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党内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以免影响下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5.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各党总支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切实在提高党员质量上下功夫。同时,要切实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学校将适时对各学院发展工作和发展党员质量进行督查检查,如发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调整或减少发展指标。

6.《2014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Excel样表请在党建信息群共享下载),请于4月底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组织部。

附件:1.2014年各学院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2.2014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2014年各学院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序号

党总支名称

全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

1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57

2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39

3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56

4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73

5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77

6

体育学院党总支

27

7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

41

8

音乐学院党总支

26

9

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40

10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91

11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33

12

管理工程学院党总支

66

总 计

626

备注:1.计划编制所依据的“学生数”由评建办提供;2.以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拟定发展学生党员占在校生比例为:本科生3.9%,专科生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