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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作者:zzb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2日 00:00

党组字〔2014〕10号

关于调整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根据中央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最新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下达2014年度高校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皖教秘[2014]5号)。《通知》要求各高校组织部门根据本计划要求,重新修订年初的发展党员计划方案,按照不同层次大学生、中青年教师和学校管理的各类员工等,分类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现将调整后的发展党员计划下达给你们。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上来,根据调整后的计划(详见附件),及时调整本单位发展计划,切实落实发展党员总量控制任务。同时,注重优化发展党员结构,进一步加大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在学校管理的各类员工发展党员的比例。

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大对发展党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计划落实情况半年报制度,对发展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对落实发展计划不力的党组织,将予以批评或通报。

附件:2014年各党总支发展党员计划分配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2014年各党总支发展党员计划分配表

序号

党总支名称

教职工计划

本科生 计划

专科生 计划

1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

47

5

2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2

31

3

3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2

45

6

4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

55

11

5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

67

1

6

体育学院党总支

2

24

7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

2

36

8

音乐学院党总支

2

23

9

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2

29

7

10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2

71

11

11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

21

9

12

管理工程学院党总支

2

35

24

13

机关党总支

3

----

----

14

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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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29

561

计划分配说明:1、以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拟定发展学生党员占在校生比例为:本科生3.5%,专科生2.9%;2、计划编制所依据的“学生数”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提供

;3、教职工发展计划不能完成可以空缺,不得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