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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基层党建 “书记项目”的通知
作者:zzb   更新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0:00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党支部提升行动,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路径,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实施,强化主责主业意识,集中力量攻关党建工作中薄弱环节,着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有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申报对象

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

三、项目设立基本标准

1.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发展与创新的统一,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创新性。所申报的项目应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内容、方法与载体等方面勇于探索、追求卓越、创新发展的精神;所申报的项目能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选题,有利于提出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形成新经验。

2.注重实践性与操作性的统一,能充分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所申报的项目应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项目应来源于实际工作,侧重于有载体、有形式、有内容,广大党员和师生能亲身体验到的具体党建工作或活动,立足于实际,着力于实效,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重点从加强基层学习型服务型党总支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选题。

3.坚持针对性与时效性的统一,通过做实党建创新项目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所申报的项目能针对制约基层党建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选题,问题导向突出,有利于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所申报的项目能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内在活力和潜能,使每个人既是项目的实践者,又是项目的受益者,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党员或群众参与程度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所申报的项目预期建设成果明显,能够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功能,起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有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广价值较好。

四、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省属高校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2017年度省委综合考核反馈的问题、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发现的问题等,按照“切口小、难度大、示范性强、年内能完成”的原则,选定1 个基层党建“书记项目”。

项目申报要坚持问题整改到位的思路,确定本单位抓党建“书记项目”,项目一定要具体,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项目可参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选题申报,也可结合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五、程序要求

1.开展调查研究。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准确把脉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2.排出年度项目。根据调研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1 个“书记项目”。

原则上每位党总支书记须牵头负责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以党总支或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可以联合立项申报,但同一人不得申报参加多个单位的立项。

3.组织预审立项。项目初步确定后,各基层党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2)及《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于2018年6月29日(周五)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szxyzzb@163.com)。

党委组织部组织立项评审组,按照立项标准和评审细则对申报的书记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

不属于解决问题类的项目,不予立项。

六、项目建设周期、成果形式与经费支持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执行期限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

2.项目成果形式: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典型的组织生活案例及“互联网+党建”网络开发等其它形式。

3.项目支持经费: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20个,将给予每项2000元的经费支持;结项后组织评选优秀成果课题5个,获奖项目给予2000元的奖励。立项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政策执行,从学校党组织特色与创新课题专项经费中支出。

七、项目管理及验收

1.项目跟踪。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按照项目计划,认真执行落实。各党总支要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类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2.项目结项。项目结题时,填写《宿州学院2018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题报告》,并连同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形式可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特色活动或做法,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经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或在媒体发表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和项目的实效性、典型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提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对项目成果评比验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可延期结项,延期实践一般不超过3个月。

3.成果运用。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创新研究成果,党委组织部将择优汇编成册,总结推广;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成果,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观摩学习,加以推广;对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工作指导意义的,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各单位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工作效果将作为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劲松、张彪

联系电话:2871018

办公地点:逸夫楼A613室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申报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