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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27日 10:45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结项、2018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首批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审结果的通知》(党组字〔2018〕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6月中下旬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

二、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验收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进行,由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课题结项完成情况和实际成效,对各项目核心成果的质量水平和特色亮点进行评审,给予评定验收意见,并评选出优秀课题项目。

三、结项材料

1、提交《宿州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

2、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字体字号要求为:正文题目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数字“一、”,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数字“(一)”,三号楷体;三级标题用数字“1.”,三号仿宋;正文与三级标题相同,三号仿宋,1.5倍行距)。

3、封面、结项申请书、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创新项目研究应用及推广相关实证材料(图片、新闻、文件等),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四、材料报送

1、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交至组织部办公室613室。

2、结项材料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邮箱:szxyzzb@163.com。联系人:张劲松;联系电话:2871018。

3、截至2019年6月20日前不能结项的,请提交课题结项延期申请,延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至2019年9月20日前)。届时仍未能结项的,一年内将不得申报学校新的党建方面课题。

附件:

1.宿州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项申请书

2.《关于公布2017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结项、2018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首批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审结果的通知》(党组字〔2018〕99号,含立项名单)

3.课题延期结项申请书

 附件1-3.rar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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