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为提高党校发展对象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班学员进行综合全面地考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别占30%和70%。其中平时考查包括:出勤情况、思想汇报、课堂笔记、小组讨论和日常表现,分别占平时考查的30%、30%、20%、10%和10%。
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指标包括结业考试(占70%)和平时考查(占30%)两大类,采取“六个一”的考核方式,即:一次结业考试和一份思想小结、一份出勤情况表、一份党课笔记及一份自学成绩单、小组讨论和日常表现记录(分别占平时考查的30%、30%、20%、10%和10%)。各学院分党校应将学员的参训情况记录在册,并在培训完成后,提交合格的学员名单。校党校将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二、具体要求
(一)平时考查
1. 思想汇报(共计30分)
(1) 学员应按时按时完成各项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应根据党课实际内容,切实反映本人现实思想状况,字迹工整,不得迟交、抄袭。如有抄袭情况,不予结业。
(2) 思想汇报评分标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24-30分)、第二等级(18-23分)、第三等级(0-17分)。低于17分的,不予结业。
(3) 每少写一次思想汇报扣5分;思想汇报撰写主题不明,思路和条理混乱的扣2分。
2. 出勤情况(共计30分),学员应按时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1)迟到15分钟以内的一次扣2分,超过15分钟的一次扣3分;早退15分钟以内的一次扣2分,超过15分钟的一次扣3分;缺勤一次扣5分。
(2)学员学员因病、事不能参加培训或活动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请假。病假必须有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事假必须有所在班辅导员签字的假条。否则视为缺勤。生病、临时性会议等因素确实无法参加培训学习的,但未进行请假的一次扣5分;事后未主动进行补课的,一次扣3分。
(3)培训期间无故缺勤2次以上(含2次)的,出勤成绩在18分以下者将视为出勤考核不合格,不予结业。
3. 课堂笔记及自学记录(共计20分)
(1) 学员应认真做好课堂笔记。未准备专门的培训学习笔记本,扣5分;上课不带笔记本的一次扣1分;课堂学习笔记缺一次扣2分;课堂学习笔记内容不全、条理不清、字迹潦草扣5分。不作笔记的,不予结业。
(2) 课堂笔记评分标准分为好(16-20分)、中(12-15分)、差(0-11分)三个等级,低于12分者,不予结业。
4. 小组讨论(10分)
(1)小组讨论不积极,不认真的,扣2分。
(2)每少参加一次小组讨论扣5分。
(3)有2次以上(包括2次)不参加小组讨论的,取消本期学员资格。
5. 日常表现(10分)
学员应以认真的严肃的态度参加党课培训,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出现干扰正常教学的行为。日常生活中,应充分发挥发展对象的模范带头作用,并认真做好自学。日常表现根据学员在课堂学习、纪律意识、个人自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予以打分。
(二)结业考试
(1)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卷面满分100分),不得作弊,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2)无故未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员将视为放弃考试,取消本期学员资格。
(3)结业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结业。
(三)考核成绩计算
发展对象考核成绩计算如下:
考核成绩=(出勤情况+思想汇报+课堂笔记+小组讨论+日常表现)×30%+结业考试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