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强化党费工作的规范性,增强党费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党支部公示每个党员2016年全年党费应缴金额、实缴金额,减免金额以及开展党费补交的情况。
2.二级党组织公示本级2016年全年党费总体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示形式
可以采取会议传达、指定位置张贴、内网公告等形式开展,确保公示到位。
党支部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二级党组织在本党总支范围内公示,在6月1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党员交纳党费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力度,严禁自定标准,确保足额、及时。党支部对不能按要求缴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二级党组织对不能按要求收缴党费的党支部,要及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2.各二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单位总体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情况及时报组织部。
3.学校组织部将开展党费收缴和公示情况检查。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利,公示不及时的,收缴与公示情况不符,甚至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组织部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