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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三轮巡回指导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6:17

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督导全校各基层党组织扎实有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院党字〔2021〕16号)《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院党字〔2021〕26号)《关于印发<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方案>的通知》(院党字〔2021〕30号)要求,决定开展第三轮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行巡回指导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指导时间

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督查指导组与被督查指导单位联系对接)

二、督查指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

三、督查指导内容

自7月份以来,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具体进展情况。

1.根据校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宣讲宣传、深化研究阐释等具体情况。着力把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同学校申项建设相结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每月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学习情况,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情况。

3.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4.中层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四史”自主学习情况。

5.利用校内外红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情况。

6.创新活动形式,采取微党课、分享会、读书会、学习沙龙、讲故事、谈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交流活动情况。

7.“党课开讲啦”开展情况,重点查阅党课讲稿或宣讲稿,了解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以及中层领导人员为师生讲专题党课或报告会情况。

8.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支部撰写学习心得、学习总结、理论文章情况。

9.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情况,重点查阅办实事项目清单,与师生、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访谈,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情况;抽查处级干部办实事重点项目任务台账,了解掌握建账、挂账、销账情况。

10.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的特色亮点做法或突出典型等。

四、督导分组及安排

第一督查指导小组:陈啸吟 张玮 单冬冬

督查指导单位:外国语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第二督查指导小组:张劲松 张彪 张昊楠

督查指导单位: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委、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第三督查指导小组:张妮妮 胡平 岳雪峰

督查指导单位: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机械与电子工程党委。

第四督查指导小组:刘钢 胡梦晓 张海涛

督查指导单位:管理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

第五督查指导小组:王淑霞 徐艺 武曼曼

督查指导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2.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督查指导内容及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发现的问题不足以及对党史学习教育和督查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总结。

3.督查指导结束后,各督查指导小组将及时向所督查指导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反馈情况,提出针对性的督查指导意见。并对照此轮督查指导的10项内容,从党史学习教育总体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特色亮点及典型经验等方面,形成小组督查指导报告,由督查指导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汇总向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学校将对督导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宣传,对存在问题通报并限期整改。

宿州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9日